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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寂寞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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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虽然有点狼狈,但看到那一片怒放的樱花时,我还是欢呼出声。

    冷静下来后又非常感慨,因为我仿佛回到我的青春时代。

    恍惚间我看到那樱花树下坐着一个穿着宽大校服的女孩,仰头看着樱花树,眼神忧郁,表情落寞。

    那就是我寂寞而迷茫的青春。

    控制不住的热泪盈眶,青春一去不复返,重游旧地,有抑制不住的情绪在心里汹涌翻腾。到底是喜是悲,说不清楚,也或许都有。

    我怕方哲看到我的眼泪,会让我不好意思,赶紧扭过头,把眼角的泪拭去,然后假装掏出手机拍照。

    结果手机镜头里的方哲,竟然也在发呆,愣愣地站在那儿,也是在严重地走神,他是不是也想起了什么?

    原来陷入青春回忆的不止我一个,触情伤情,也不是女生才有的专利。

    方哲扭过头时,我仿佛看到了他眼中有隐隐的泪花在闪,但他一脸笑容,掩饰了他刚才的失态。

    “你想起了什么?”我问他。

    “想起的还挺多的,那些时光真好,只是太寂寞了。”方哲说。

    我心里一动,我的青春寂寞倒也罢了,他的青春竟然也很寂寞?他那样在校园叱咤风云的人物,也会寂寞?他身边随时围着一群小弟,还有很多的迷妹,他寂寞什么?

    “你也会寂寞?”我一脸怀疑地问。

    方哲温和地笑了笑,“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穿着道袍一样的女孩,坐在樱花树下,头抬起看樱花,风吹起时,花瓣落在她的乌黑的头发上,她不伸手去拂,她好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她美丽而孤独。”

    我眼眶又一热,“那才是寂寞,那个女孩才是真正寂寞的人。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从来没享受过父爱,没有哥哥姐姐,也没有弟弟妹妹,她虽然表面倔强,但其实内心充满自卑。”

    方哲伸手摸了摸我的头,“青春都是寂寞的,各有各的寂寞。就是因为那些莫名的忧伤,才让青春那么美丽。”

    “好了,你竟然记得我以前的样子,真是难得。”我笑着说。

    “可惜你不记得我以前的样子,真不够意思。”方哲也笑。

    “我记得啊,你那时是风云人物,霸道校草,三千宠爱在一身,简直牛上天了。”

    “听这语气,你当时是很崇拜我了。”方哲拿出手机,开始拍我。

    我也摆出几个自认为不错的姿势让他拍,不过他的手机没有美颜功能,估计他也不会给我修图,所以恐怕好看不到哪去。

    “崇拜那倒没有,你高高在上,离我很远。我们不是一路人,所以不关注,不交集,当然也谈不上崇拜。”我说。

    “我知道你那时的梦中情人是蒋玉轩,你眼里只有他。”方哲淡淡地说。

    他一下说中了我的心事,让我脸热了一下,这可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秘密,蒋玉轩都不知道的,他怎么知道?

    “没有了,我那时和玉轩哥比较要好,他帮我很多,对我非常好,所以关系走得比较近,但不是你说的那种。”我赶紧解释。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不重要。”方哲摆了摆手,然后走过来搂着我,来了一张以樱花为背景的合影。

    “是啊,不重要,毕竟现在在一起的是我们。但我和蒋玉轩联系,并没有什么意思的,你可千万不要多想。”我还是有些紧张。

    “放心吧,我喜欢喝酒,不喜欢喝醋。”方哲拍了拍我的头,笑着说。

    我脑海中想起那一次在东方商场我和刘慕云喝咖啡被方哲撞见的情景,那时我还坐着轮椅呢,方哲那不像是喝醋,倒是像把自己整个人扔进了醋坛子。

    所以这男人说的话,未必要全信,男人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这话虽然偏激,但也从一方面说面了男人的多变性。

    阳光正好,花开正好,人也正好。感觉一切都是美好的,这是几年来我最感觉最惬意的时光之一。

    我和方哲在校园看了一会花,手拉着手来到操场上,坐在足球场的草坪上晒太阳。

    “多么熟悉的球场,应该把胖子他们叫来一起踢场球。”方哲说。

    虽然我不知道他口里的胖子是谁,但我知道肯定是他在珠市一中的那些玩伴之一。那时他身边跟着一群小弟,胖子一定就在其中。

    “你可以约他们一起玩啊,现在你回来了,可以常和他们聚聚。”我说。

    “我回来了,他们大多数又都走了,有几个出国了,定居国外,有一个在狱中,在珠市的只有胖子和老四。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早物是人非了。”方哲叹了口气。

    我点了点头,我能理解他的那种感受,有些东西,真的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

    “那时你认识的哥们,大多都是像你一样出生优渥,衣食无忧的吧?他们起点高,后来应该都发展得不错才对。”

    方哲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头,“前半句对,我那时交往的,确实大多数是纨绔子弟,但也有出身普通家庭的,他们经常受欺负,所以投靠我给他们庇护,跟着我一起为虎作伥。”

    方哲说着自己笑了笑,“我有方霸天那样的浑号,不是我自己有多厉害,其实也是靠人多势众,多亏了兄弟们的帮衬,我才在珠市一中成为一恶少。那些出身优渥的兄弟们,反而发展不好,现在相对过着比较稳定生活的,还是那些出身贫寒的兄弟。他们更努力,也更懂得珍惜,所以过得比较好。”

    我点了点头,“但要有大出息,家庭因素很重要,所以才总会有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说法。”

    “这种观念我一直不赞同。所谓英雄不问出处,我觉得只要肯努力,还是可以改变命运的,并不一定要在起跑线上就赢,人生是长跑,起跑线上快一点没有,看的是谁能笑到最后。”方哲反驳我说。

    我不准备和他辩论这个话题,因为我们的背景不同,所以观点肯定不同。他这样的人不会明白,一个出身寒门的人要想在这个社会站稳脚跟,体面地活着,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

    “不讨论这个了。”我觉得有些无趣。

    “对了,你其实是看过我踢球的。”方哲突然说。

    “嗯?”我有些不明白。